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县委书记是什么级别领导(县委书记是由市委还是省委任命?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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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-07-10 19:15:29

地市下辖县的县委书记三定是正处级。按照干部下管一级的原则,正处级的干部应当是市委管理,但由于县委书记是基层政权的重要岗位,绝大多数省市将县委书记提级管理,纳入省管干部范畴,那么,县委书记到底是由市委任命还是省委任命?

一、首先来了解县委书记的基本概念

郡县制,天下安。县委书记作为县级行政区的主要负责人,在我国基层治理体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。

县委书记由县委全会选举产生,每届任期五年。在此期间,因工作需要,上级组织可以指派相关人员担任县委书记,主持县委工作。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委员会工作条例,县委可以设置9名县委常委。其中,书记1名,副书记2名(1名兼任县长),常委6-7名,分别兼任纪委书记、组织部长、宣传部长、统战部长、政法委书记、县委办主任或武装部领导。

县委书记三定常规是正处级,部分大县或经济强县因为地位较为突出,经常由副市长或市委常委兼任,高配副厅级,这是个人级别,不代表单位规格。除县委书记外,县长、县人大常委会主任、县政协主席都是正处级,与县委书记平级。其余县四家班子副职均为副处级。

二、县委书记是省委任命还是市委任命?

在组织部门,干部下管一级是基本原则。正处级的县委书记理论上应由市委管理,纳入市管干部范畴。不过实际上,因为县委书记的特殊地位,各省市几乎都将县委书记提级管理,纳入省管干部序列。不管任何岗位提拔担任县委书记,或者由县区长、其他正处级领导调任县委书记,按程序都需要由省委组织部考察推荐,进行社会公示,市委组织部协助管理。我们在媒体曝光的干部任前公示中经常看到“某某某,拟任县区党委书记”,其公示的落款就是省委组织部,由此证明县委书记是省管干部无疑。

既然县委书记是省管干部,那是不是由省委直接任命?

事实上不完全是。县委书记是省管干部不假,但各县毕竟由市管辖(或代管),按照党组织的属地管理原则,县委仍接受市委领导,市委对县委书记实际上仍有一定的管辖权。当县委书记出现调整时,按程序都由市委派领导到场宣布,并且在宣布时会特别强调“宣布省委、市委关于某某县委主要领导调整的决定:某某同志任中共某某县委书记”。

这说明,县委书记虽然是省管干部,需要省委公示和下文,但其正式任命实际上由省委和市委共同负责,而不是由省委单独下文。这是我们在干部管理中需要注意的一点。